十九大报告提出“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按照“生态宜居”总要求,“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为了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2018年底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等18个部委联合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广泛发动村民等主体开展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对农村生活垃圾、村内塘沟、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进行整治,促进美丽乡村建设。近年来,福建根据本省生态资源丰富、人多地少的点,基于“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性思维,强调“把生态、资源转化为经济、产业”,推广“稻萍鱼鳖蛙”的立体种养模式,推进生态农业发展。
生态农业所倡导资源循环利用、降低资源环境污染损耗的生产发展理念,就是促进农村农业绿色发展的生产方式。生态农业需要协调好提高农产品产量和改善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努力构建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农业。发展生态农业,加强生态农业产业转型与建设,为解决农村环境污染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提供了一个可行有效的路径。其次,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需要从源头上寻找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污染问题。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现阶段农村人居环境污染治理主要体现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垃圾与污水治理,畜禽养殖废物利用与污染防治等方面。“生命共同体”“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发展”的生态农业发展理念,要求对农村土壤、水质与垃圾污染等进行严格管控,以此不断修复生态农业服务功能,有效推进美丽乡村生态旅游与生态农业产业链可持续健康发展,大程度发挥环境修复的生态效益和生态农业的经济效益。因此,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促进生态农业发展的保障。
发展生态农业经济,降低农村面源污染。生态农业经济能够有效改善农村农业生态环境。基于“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性思维和“稻萍鱼鳖蛙”的立体种养模式,采取污染源头治理与合理利用农村资源协同发展理念,将山地、林地、农田、畜牧养殖场、水产养殖塘等农业生产单位与农村人居环境进行整合性协同建设,开展生态农业经济建设。推进开展生态补偿试点,明确哪些领域与哪些农产品等可以实施生态补偿,以及如何补偿等。结合水肥管理等农艺措施,杜绝使用各类危害化肥与农药,使用生物手段防治病虫害,推行使用有机肥,循环处理与利用秸秆、粪便等农业固体废弃物,广泛利用太阳能、沼气、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严格控制农村水体污染与气体污染,实现农村整体人居环境宜居性与生态性。借助互联网与信息化平台,收集与了解村民关注的生态农业与人居环境建设等热点与难点问题,实现雨水的自然存积、渗透与净化,建设“水清、河畅、路通、景美”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提升农村生态承载能力。
开展生态农业环保教育,增强农民的环保意识。经过多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农村经济得到有效发展,农民文化素养也得到提升。然而,农民未有完整的生态农业知识体系,生态农业知识比较单薄与碎片化,生态农业环保意识处于较低层次。新时期,亟需向农村农民广泛传授生态农业经济知识,让农民树立生态农业经济意识,因地制宜开展生态农业经济建设,实现农村农业的绿色健康发展,解决农村水体污染、气体污染与固体污染等问题,助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以实现农村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相关部门要建设一整套农村生态农业知识体系,通过村两委宣传、乡贤示范等各种形式,向广大村民开展宣传教育,努力形成农村生态生产生活方式,区分可回收与不回收农村垃圾,区分可再生能源与不再生能源,了解废弃物、污染物危害及如何有效回收,了解如何实现农村资源有效配置与循环利用,了解如何实现生态农业经济与人居环境协同建设等。加强农村干部与村民的生态农业技术、生态农业环保等相关教育培训,提升农村干部和村民的环境保护建设意识,更好地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建设。
引导村民、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参与建设,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以生态农业发展理念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基层部门的建设,更需要广大村民的参与。基层部门结合本地乡村的文化与地域等征,总结推广良好的农村乡风乡规,充分发挥新乡贤示范作用,注重生态资源与环境保护,把生态农业理念融入新农村建设规划中,不断化新农村的空间布局和生产、生活等不同功能区的规划。同时,引导村民、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共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对开展生态农业建设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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