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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4-27    浏览量:0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我省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为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物质装备支撑,经研究,决定开展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工作(简称“示范县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目标,实施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推进和农机装备智能化绿色化提升 “两大行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强化科技支撑,突出分类指导,积极探索农机“两融两适”发展路径,加快智能绿色、高质高效农业生产装备与技术全程全面示范推广应用,大力提升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服务水平、管理水平,推进全省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二)建设目标。以示范县建设为抓手,建设一批高水平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智能化示范基地(园区),推广一批智能绿色低碳农机装备技术,形成一批高质量的农机与农艺、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成果,提升农机装备质量和全程全面机械化水平,构建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发展新格局。“十四五”末,全省建设50个以上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特色农业机械化水平总体达到70%以上。示范县建设目标详见评价办法。

二、建设内容

示范县建设主要包括全程机械化、全面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提升、绿色化应用、“宜机化”配套、服务能力增强6个方面内容。

(一)全程机械化。主要农作物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实现提档升级。注重补齐小麦机播、水稻机种、玉米机收、油菜和花生机种与机收、大豆机收、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具保障等短板,进一步提升全程机械化水平。县域内花生播种面积5万亩、大豆播种面积5万亩、油菜播种面积10万亩及以上的主要农作物实现全程机械化,达到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标准。

(二)全面机械化。围绕县域内规模特色主导产业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其中蔬菜播种面积10万亩、果茶桑园总面积1.5万亩、畜牧业生产肉类总产量2万吨、水产内陆养殖面积5万亩及以上的产业按照“一业一机”要求重点推进机械化。建设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开展先进适用农机装备与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着力解决特色农业“无机可用”“无好机用”难题。

(三)信息化智能化提升。加快物联网、大数据、卫星定位、自动导航、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数字化技术在农业生产、管理服务中的应用。推广新型智能农机装备与技术,加快传统农机智能化改造升级,建设“无人化”农场、信息化园艺、数字化渔场、智慧化牧场等应用场景的智能农机示范基地。加快建设农机信息化管理网络系统平台,推进智能农机装备与技术信息化管理,实现农机作业服务管理“一图统揽”“一网统管”。

(四)绿色化应用。推广水稻机插秧侧深施肥、生态型犁耕深翻、精量播种、高效施肥、精准施药、绿色烘干、水产养殖尾水处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绿色农机装备与技术,加快电动农机等绿色清洁农机装备与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探索构建绿色农机装备与技术推广应用服务体系,提高绿色低碳农机装备应用水平,助力农业生产“碳达峰、碳中和”。

(五)“宜机化”配套。加大设施大棚、果茶桑园、水产畜牧养殖场、农业园区、高标准农田等设施“宜机化”建设和改造力度,通过“改地适机”“引机适地”等方式,提升农机作业效率。开展玉米、大豆、油菜、花生等主要农作物以及其他特色农作物“宜机化”品种农机农艺融合试验示范,提升品种培育推广和农机作业融合发展水平。

(六)服务能力增强。加快推进“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为农户提供全程机械作业、农资统购、培训咨询及贮藏加工、产销对接等产前产中产后“一站式”综合服务。加大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力度,培育特色农业机械化经营服务主体,积极探索特色农业机械化社会化服务模式,提升农机全产业链全领域服务能力。

三、申报及评价

(一)申报

1.县级申报。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申报通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愿提出申请,报设区市农业农村局。

2.市级推荐。设区市农业农村局每年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申报计划,结合所辖县(市、区)申报意愿及农机化工作协调推进等情况,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和组织报送申报材料。

3.省级确定。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年度财政资金规模和各设区市报送材料,组织相关专家审核论证,提出示范县支持建议,确定示范县建设名单。

(二)评价

江苏省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市、区)评价详见《江苏省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市、区)评价办法(试行)》,示范县根据得分值所在分数段划分为引领类、示范类、达标类三类。

四、保障措施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务必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坚持示范县建设与实施农机化“两大行动”、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相结合,确保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一)强化组织推动。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制定总体政策方案、协调建设资金、推动组织实施、做好监督评价等工作。设区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辖区示范县创建的组织推荐、支持推动、协调推进、督查复核等工作。县级人民政府为示范县建设责任主体,制定出台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实施意见,并将创建工作纳入政府考核内容予以推进。县级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示范县申报、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工作落实以及配合督查评价等工作。示范县建设情况将纳入省乡村振兴督查内容。

(二)强化政策扶持。省级安排示范县建设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全程全面机械化补短板提水平、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智能化示范基地(园区)、“宜机化”设施改建造、农机农艺融合示范以及示范县创建有关组织推进工作等。设区市根据自身实际,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在设施农业用地、用电、智能化绿色化等短板环节装备发展、设施大棚“宜机化”改造、果茶桑园“宜机化”示范等方面给予支持。县(市、区)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出台作业补助、成套装备补贴、示范区建设、“宜机化”改造等扶持政策,对标找差、补短板强弱项,确保按期完成示范县建设任务。

(三)强化指导服务。省级将发挥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和特色农业机械化专家技术指导组以及农业农机推广机构作用,为示范县创建工作提供决策咨询、技术培训、结对帮扶、挂钩指导等服务工作。设区市、县(市、区)要分别成立示范县建设指导组和专家组,负责示范县建设方案论证、主推装备与技术选型、业务工作培训、技术服务指导等工作。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要组织开展示范创建工作调度交流活动,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示范创建工作指导和推动力度。县(市、区)要加强对乡镇(街道)任务分解落实、跟踪协调、督促指导,确保示范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四)强化监督评价。示范县创建过程中,要组织开展中期建设情况评估,掌握示范县建设进程,督促加快组织实施进度。省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资金要严格按照要求使用,不得用于与示范县创建工作无关事项。示范县建设工作完成后,资金使用情况必须开展审计,在通过县级审计部门认可后,方可申请省级评价。示范县建设过程中,涉及建设重大调整、资金使用、政府采购等,要完善相关程序,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五)强化总结宣传。要利用多种媒体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为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及时总结梳理创建过程中政策措施、技术路线、典型模式等亮点特色,提炼经验,树立典型,组织推广,以点带面。组织开展示范县创建工作专题宣传活动,择优推荐一批地方特色鲜明、政策措施新颖、工作成效显著的典型在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努力营造示范县创建“比学赶超”竞相发展的良好工作氛围。

转载:厅农机装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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